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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基层治理

稿件来源:中国社会工作报 发布时间: 2026-01-20 13:37

 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,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,确保社会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。为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基层善治实践提供了根本遵循。深入挖掘并创造性转化、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将其蕴含的治理智慧融入基层治理,是筑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厚文化根基的关键所在。

  打牢基层治理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基

 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。不仅需要制度与技术的协同运作,更需要根植于中华文明沃土的文化赋能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“要治理好今天的中国,需要对我国历史和传统文化有深入了解,也需要对我国古代治国理政的探索和智慧进行积极总结”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历经五千多年的积淀,蕴含着丰富的治理智慧与伦理意蕴,能够为新时代基层治理提供价值引导、情感纽带与秩序共识,其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,是新时代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必然选择。在基层治理实践中,将孝老爱亲、邻里守望、诚实守信、勤俭节约等传统美德,转化为可感知、可践行的社区活动与行为规范,使居民在共建共治共享中增进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与自信,将其蕴涵内化为具体的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,自发维护由共同文化价值所维系的秩序感,以此培育社区治理共同体。

  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治理智慧

  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基层治理,既是文化传承的内在要求,也是提升治理效能、促进社会和谐的现实需求。当前,我国人口结构发生深刻变革,群众诉求日益多元,基层面临凝聚共识难、矛盾纠纷化解难等新的挑战。单纯依靠行政管理与法治手段不能完全解决多元化诉求,亟须引入更具温度与韧性的文化力量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“里仁为美”“守望相助”的邻里观,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的处世原则,以及“德主刑辅”“明德慎罚”的治理传统,都可以在基层治理中借鉴。这些理念不仅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柔性路径,更为构建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提供强大的文化支撑和精神动力。

  创新推动文化赋能基层治理

  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基层治理的深度融合,关键在于载体创新、机制嵌入与主体培育,推动传统文化真正“活”在百姓日常、“用”于治理实践。应在党建引领下,将传统文化治理智慧与法治手段及数字技术有机融合,打造“善治有序、活力充沛、和谐共生”的基层治理格局。

  创新实践载体,搭建融合平台。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,推动传统文化物理空间与基层治理效能融合。将祠堂、书院、古巷、胡同等传统公共空间改造为居民议事厅、矛盾纠纷调解室等,使其成为文化传承与社区治理的双重载体。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赋能文化传播与治理,开发集文化传播、议事协商、便民服务于一体的智慧平台,推动传统文化以虚实交融的方式深度嵌入居民生活,提升治理的人文温度与参与广度。

  融入治理机制,发挥榜样力量。一方面,将“礼让”“诚信”“孝亲”等理念写入村规民约,使其成为村(居)民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,实现刚性制度与柔性教化的有机统一;另一方面,广泛开展“好家风”“好邻里”“社区能人”等评选活动,让传统美德故事化、具象化,营造见贤思齐、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。同时,将传统调解智慧深度融入矛盾纠纷多方化解体系,使文化成为撬动基层善治的有力支点。形成“预防有主、调解优先、法治保障、源头化解”的工作思路,既降低治理成本,又提升社会认同。

  培育治理主体,形成多方合力。邀请熟悉本地文化、群众信服的乡村能人组建议事会,充分发挥其地熟、人熟、威望高的优势,培育“接地气”和“有底气”的矛盾纠纷调解队伍。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纳入基层干部培训内容,增强其运用文化资源化解矛盾、引导舆论、组织动员的能力。激发居民主体意识,鼓励其通过协商共议方式自主解决环境整治、停车管理、公共空间使用等社区事务,推动形成人人有责、人人尽责、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。(作者包路芳系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、研究员)